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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在线检测与控制技术实验室
开放交流

 总则

为全面推进与支撑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抢占21世纪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上海市在线检测与控制技术实验室将充分发挥在线检测、控制技术等方面的计量技术优势,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与区域特色,开展高水平在线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推进新型技术应用及其实施和推广。同时,重点实验室将建立和落实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实验室管理模式的创新,实现实验室技术创新和目标优化,促进重点实验室综合能力和关键技术的提升,为上海市集成电路、医疗安全、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中的在线检测技术提供技术支撑。

资助范围与条件

1. 申请人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国内外科技人员或博士(含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技术积累,且有稳定的科研队伍支持项目执行。仅有高级职称的开放课题申请人必须有1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2. 开放基金的申报对象不能是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的科研人员。

3. 申请人须根据重点实验室课题资助方向进行申请。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申请与评审

        1. 申请人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4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3. 评审将按照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

实施管理

1. 获得资助的项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及实验室主任签署批准意见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2. 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项目任务合同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寄回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由实验室主任核准后划拨项目经费。

3. 项目批准之后,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本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每年1231日前应提交全年研究进展报告,内容包括:(1) 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研究计划;(2) 成果和论著的复印件3份。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4. 由重点实验室资助的项目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须署名上海市在线检测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英文: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Online Test and Control Technology (Shanghai Institute of Metrology and testing technology))和研究者所在单位,且均须标注上海市在线检测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基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Online Test and Control Technology”)字样和项目编号。

 项目结题

1. 项目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可申请书面结题,报本实验室审查后,对项目给予结题确认。

2. 自研究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当向本实验室提交项目结题申请和相关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实验室受理项目结题申请后,组织项目审查或者项目验收。对符合项目结题要求的,准予项目结题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

经费使用管理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开支范围参照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执行,限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利用资助经费购买的专用设备,所购设备归实验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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